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