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融资条件有哪些
股权融资条件有: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是重大不确定性。
3.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二、股权融资的法律属性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三、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
1.股权交易融资,即通过股权的转让、购买来融资;
2.股权质押融资,即向他人质押股权来融资;
3.私募股权融资,即通过发行募集股票来融资;
4.增资融资,即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来融资。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