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频发 韩国社会呼吁修改少年法

作者 法制日报驻韩国记者 单士磊
韩国近期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其犯罪手段凶狠、残忍,一时引起韩国社会的极度惊诧。由于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青少年保护法》(又称《少年法》)的特殊规定,即使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判决,但量刑较轻,难以对未成年暴力恶性犯罪起到有效惩戒作用。韩国社会近期呼吁修改现行《少年法》,严惩当前凸显的未成年人犯罪等社会问题。
韩国法律界相关人士也表示,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也应正视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正确的宣传教育、疏导,实施综合治理才能达到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多发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近日对两名未成年人杀害1名小学生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主犯a某(17岁)以及另一犯人b某(18岁)有期徒刑20年和无期徒刑。由于此案是一起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的恶性案件,并且犯罪人全无悔罪表现,此判决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起韩国社会的不满和热议。
韩国许多民众认为,主犯a某仅判刑20年,量刑过轻,呼吁法院必须对以残暴手段实施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分子予以重刑,才能起到警戒作用。
据了解,今年3月29日,高中辍学的犯罪嫌疑人a某将居住在同一小区内二年级在读的8岁小学生骗至自己家中残忍杀害后碎尸抛弃。案发后,经韩国警方侦查发现,a某在作案过程中曾受到另一犯罪嫌疑人b某(高中复读生)的电话教唆。
尽管此案性质恶劣,但法院根据《少年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只能作出如上判决。根据现行《少年法》年满14岁至未满18岁的青少年犯罪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只能划归为青少年保护案件予以观察保护或作适当减刑处理,有期徒刑一般不超过7年,如果犯罪性质特别恶劣,也只能给予最长15年的有期徒刑判罚。即使根据韩国《特定暴力犯罪法》第4条之规定,如果是犯有杀人、抢劫、强奸等特定暴力犯罪的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不能像成年人那样施予死刑,只能判处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予以严惩。
结合此案,因主犯a某未满18岁,只能给予20年有期徒刑的判罚,而出生于1998年12月的b某虽未满19岁仍属未成年,但因超过了《少年法》规定的18岁年龄上限,法院则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该案之所以引起公愤,不仅是由于两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法残忍,而且法院宣判后两位犯罪嫌疑人不知悔罪、无动于衷的表现,让韩国民众更加无法原谅。
民众呼吁应修改少年法
仁川未成年人杀人案件并非偶发个案。近两年,韩国已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其犯罪手段的残暴程度不亚于成年人,一时引起韩国社会的关注。但是由于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即使犯罪,因受到韩国现行《少年法》的保护,其惩戒较轻,致使涉案青少年屡教不改且日趋变本加厉地犯罪。
为此,前不久韩国民众在青瓦台官网“国民沟通”公共栏内发起一次请愿活动,其主题是目前滥用青少年保护法的不良青少年日趋增多,呼吁废除现行《少年法》。该帖仅登出一天,就得到超过2万多名网友的声援支持。
另外,警察出身的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表苍园也针对青少年暴力犯罪问题建议国会重新修订《少年法》,对依仗《少年法》保护而变本加厉实施犯罪的青少年予以严惩。
表苍园计划向国会提交《特定暴力犯罪处罚法律修定案》,修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严惩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不让《少年法》成为青少年罪犯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切实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随着韩国社会针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事件讨论的不断发酵,韩国政府也将是否修订《少年法》以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正当合法权益等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副总理兼教育部长官金相坤近日表示,围绕近期频发的青少年暴力犯罪问题,修改《少年法》不仅已成为文在寅政府关注的重要国政课题之一,而且也成为朝野政党等政治圈以及法务部等职能部门积极推动的议题。
金相坤称,为减少校园内外的青少年暴力犯罪事件,加强处罚力度是其有效手段之一,但是也应制定综合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疏导才是当前最应优先考虑的课题。
另外,亲自参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律师也表示,只通过提高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标准,并不能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韩国社会应正视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正确的宣传教育、疏导,才能够达到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