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位于安徽西部。2017年全市gdp240亿元,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近日,该市颁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非住宅商品住房去库存的意见》,对于当前我国非住在商品房去库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严格限制非住宅库存压力较大区域的非住宅用地供应,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48个月的县区,要暂停同类土地的供应。这说明,我国非住宅商品房库存较高。当前我国非商品住房过度开发,为了配套住宅销售,开发商都会兴建一系列非住宅商品房打造一个具有人气的社区,但是在三四线城市大量的商铺、写字楼早已超出了当地的需求。
2.优化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配建方式,减少单个住宅小区的商业用房配比,分片区或组团对住宅小区的商业用房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布局,实现共建共享。多个小区共享一个商业中心,这应该是商业房地产发展的正常形态。
3.允许在本文下发之日前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在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允许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4.对符合条件的库存商业、办公用房,可以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可以改造为教育培训、幼儿园、养老等公共服务用房,也可以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社会化养老、文化、旅游、大学生创业、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库存非住宅用房,可以由当地政府进行收购、改造,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土地使用性质和年限不变。
5.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销售模式向租售并举的投资模式转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将库存的非住宅商品房转为自持物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可由当地县区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6.鼓励个人购买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凡是购买此类存量公寓的,可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的入户、上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
7.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审贷效率。各银行对购置非住宅商品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将作为选择物业维修资金等资金存放行的参考依据。
8.统一商业、办公类房地产库存的统计口径,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自持不予销售的、已对外出租经营的、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屋抵押且依法不能预售的、已通过招租方式对外租赁的商业、办公等房屋面积,在自持、租赁、抵押、招租运营期间,不计入库存统计范围。配建的可售车库(位)面积不计入库存统计范围。
在住宅价格翻倍的情况下,我国商铺价格在这几年一直没有上涨,一方面是商业房地产供给过大,一方面是由于受到电商的冲击。一铺养三代的时代早已过去。
前几年,我国完成了商品住宅的去库存。但是商业房地产库存依然高企,这次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的就是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问题。我们都知道,在上一轮住宅房地产去库存过程中,各地房价普遍翻倍,不知道这次商铺去库存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现在该下手商铺了吗,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