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淦丹丹报道:上周六,由新法制报社联合省律师协会主办的第505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通过网络在线解答的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本报邀请了6位“公益律师”在新法制报公益律师qq群(群号1:48525076、群号2:48528049)中“答疑解惑”。活动当天,咨询者有选择将问题发到qq群内咨询讨论的,也有选择与在线律师一对一咨询的。此外,对于无法上网的朋友,也通过电话咨询“公益律师”,得到了法律服务。
“公益律师”在线答疑
肇事逃逸致对方骨折是否会被判刑?
“我朋友前几天开车经过红绿灯时,有一个人突然闯红灯,一时没刹住车撞上对方。当时见人没事,就开车走了,后来才听交警部门说对方六根肋骨骨折住院了,我朋友构成肇事逃逸吗?”网友“路人甲”为朋友咨询。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有出来吗?是否是你朋友的责任?”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周丽律师为其分析案情。
“目前还没有,但交警说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我朋友要坐牢吗?”网友“路人甲”问道。
对此,周丽律师表示,首先,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就是说,要构成交通肇事除具备逃逸的情节之外,还必须达到1人以上重伤。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断了六根肋骨,可能只达到刑事轻伤二级、民事十级伤残的程度,具体以验伤报告及鉴定报告为准,如果仅达到上述程度则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你朋友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住院期间等综合考虑,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轮车撞路桩发生意外谁赔偿?
“我父亲62岁,没有机动车驾驶证。7月2日凌晨3时许,他骑三轮车从吉安市某县镇上沿着105国道镇上贩卖。途中,三轮车撞到公里数路桩上,发生意外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网友“邹先生”问,“谁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可以提哪些赔偿项目?”
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表示,根据你的案情叙述,县道路管理者应当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尽管本案属于单方肇事,你父亲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夜间行车对于国道边的常规设施、设备应当有所了解,其在骑车时未注意避让障碍物亦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应负全部责任,但并不影响公路管理部门因管理不善分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道路管理者的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调查,县道路管理者在人行道路拓宽一年后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公里数路桩,未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如及时移除公里数路桩或设置提示标识等,故其应当对你父亲的死亡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民事赔偿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划分各自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和人身损害该如何索赔?
“我丈夫在工作时,因工地发生爆炸被炸伤,他是一个私人老板叫去的,医疗费老板支付了,我怕以后的治疗费他不支付,想咨询我们该怎么办?”南昌市民余女士咨询称,其丈夫所在工地项目已经参保,但不知道该如何索赔?
尚双瑜律师指出,若你丈夫所在工地项目已经参保,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程度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工伤待遇。
此外,同样在工地遭遇意外的还有张先生的弟弟,他说,“弟弟于2017年8月受包工头雇请在南昌市某工地打工。工作时从工地4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下,后被送到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6万元,该医疗费已由包工头支付,但是对方不肯支付其他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经了解,张先生弟弟所在工地项目没有参保,无劳动合同,工资以现金发放,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为此,尚双瑜律师建议,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城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按照非农业户口计算残疾赔偿金。
对子女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011年6月份,我和前夫刘某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我们生育有两个女儿,办理离婚时,大女儿由我抚养,小女儿由男方抚养,各自承担抚养费直至18周岁成年。”网友“钟女士”说,后来,小女儿由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带,不经常与人沟通交流患有自闭症,于是,2017年2月份,我与前夫协商,将小女儿变更由我抚养。但前夫不仅不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还拒绝探望两个小孩。网友“钟女士”问:“在法律上,生父对子女的探望权是义务吗?”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和身份关系而产生,其本质上属于亲权。”邝宪平律师指出,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从法律规定上看,探望权是一项权利,但从理论上分析,探望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因为探望权不仅仅是通过定期的探望来延伸其监护权,维系亲情,更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所以,探望权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为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而为父母设置的义务。从孩子角度来看,其具有被探望的权利,这对于父母来说,则是义务。因此,探望权对于父母来说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义务来源就在于对孩子亲情上的慰藉。
咨询实录
妻子婚外生子丈夫可获赔偿
”网友“某某某”:妻子婚后出轨与他人生了孩子,我已带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是小孩非我亲生,我养了这个孩子三年多,起诉离婚时我能要求妻子赔偿吗?
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谢芳香律师: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作出下列赔偿:第一,精神损害赔偿。基于配偶另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甚至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的理由以及将他人子女当成自己子女抚养的情感付出和伤害的赔偿。第二,已抚养的三年中孩子抚养费的支出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对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支出的孩子的抚养费的请求,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返还金额通常为孩子抚养费总额的一半。抚养费金额的参照标准可以示孩子抚养费实际支出情况,也可以根据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标准等方式进行确定。第三,离婚时你可不再对孩子进行抚养或支付抚养费。
设备被宾馆误转让咋办?
问:我在一家宾馆承揽了洗地毯的工作,我清洗地毯的机器设备(价值2000多元)为了工作方便就暂时放在宾馆,后来宾馆转让给其他人把我的机器误当成宾馆的资产一并转让了,我该怎么办?
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尚双瑜律师:宾馆转让财产误将你所有的机器转让给他人属于无权处分你财产的行为,你可及时向宾馆反映要求宾馆追回,如宾馆不予配合,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或赔偿损失。
借贷案起诉到审结需多久?
问:一个朋友借钱不还,我准备好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请问,一般民间借贷案子起诉需要多久?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周丽律师:首先到法院进行立案,在立案阶段,有七天的审理是否立案的期限,然后是送达,根据对方的具体送达情况确定时间,如果有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直接签收即为送达,如果下落部门或通过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根据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再是确定开庭时间,最后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文字整理/首席记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