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报案后可以撤销吗

一、派出所报案后可以撤销吗
派出所报案后可以撤销的,报案后是允许撤案的;但如果是公诉案件,一经立案,是不可以撤案的。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公诉案件,则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二、去派出所报案不受理怎么办
去派出所报案不受理的解决方式是被害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去派出所报案要交钱吗
去派出所报案不需要交钱。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在于履行法定职能,是与职权相对应的职责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收费,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