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本丢失,滞纳金,会计碰到这5个问题,要这样来处理

1、单位遗失账簿本,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吗,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员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二次发放,第一次取得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计征了个人所得税,第二次取得时还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员工当年第二次取得年终奖时不能再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应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3、因税务机关原因造成少缴税款是否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4、单位因员工到危险地区工作支付了一定的补贴,该员工取得的该项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因此若单位员工取得的补贴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当合并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开自己的挖土机为项目施工取得的收入按何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开自己的挖土机为项目施工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