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决心离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去离婚就更不容易了。如果你对于诉讼离婚毫无了解,那么这篇文章会对你有帮助的。
第一,你需要弄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去哪里起诉。
离婚官司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所以正常情况下就是去被告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法院起诉,这个住所地通常情况下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现代社会外出工作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当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这个经常居住地需要满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如:对方在北京市平谷区租房,住了一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了。
第二,打官司离婚是否必须请律师?是否请了律师后自己就可以不用去了?
对于前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建议请律师,但不是必须。后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即便请了律师本人也得亲自到庭。因为离婚官司是相对比较特殊的,具有人身属性,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由本人亲自作出回答,这点即便律师也无法代替。
第三,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你该如何采取行动?需要做哪些准备?
打离婚官司主要就涉及到三个问题:
1、解除婚姻关系;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这3个问题你都有涉及,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没有经济条件请律师,至少也得咨询一下律师,弄清楚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及风险点。当然,实在连律师的咨询费都不想付,那就先买本婚姻法的书,再好好看看本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告诉你的很多都是在书上看不到的知识点。
1、解除婚姻关系的主要风险点:
对方同意离婚,这个风险点你就可以过了。对方如果连离婚都是不同意的,那么你就要认真的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果你的证据不能证明以下事实中的一项,那么很有可能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六个月后才能提起第二次诉讼: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tips:如果第一次被判决离婚是法院很正常的做法,只要对方坚持感情颇有破裂,你又拿不出能证明上述5条的证据,法院就会判决驳回。而一旦被判决驳回后,你又希望早点离婚,就应果断采取分居的方式,坚持分居6个月后再起诉基本上第二次就会判离了)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点
(1)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点
如果你们的存款是由对方控制的,房子和车是登记在其名下的,你需要格外小心这个风险了,因为对方很有可能在知道你提出诉讼后转移财产。
对方什么时候会知道你起诉离婚?假如你守口如瓶,对方只能通过法院知道了,也就是在法院立案成功后,将案件分配到具体的主审法官手里,主审法官会给对方发传票。
在对方收到传票后到法院开庭到判决生效再到执行还有至少三个月以上的时间,如果决心进行财产转移是完全可能实现的。一旦对方在执行前成功的将房子和车转卖给其他不知情的人,你是无法要回来的。另外,存款一旦被提现转移走,也是很难追回的。
所以,当你存在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太过张扬的告诉对方你要打离婚官司,而是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立案的同时进行诉讼财产保全。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你要对保全的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一般而言是对等担保,房屋只需提供价值的30%即可。
没钱怎么办?现在有保险公司提供这方面的业务。一般这些保险公司和我们律师是有这方面的合作的,找到律师进行介绍即可。
(2)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点
这个风险目前通过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已经消除的差不多了,你唯一需要防范的就是不要稀里糊涂的签一些不该签的字,否则就有可能掉入某个陷阱里去了。
3、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风险点
首先,你需要搞清楚孩子抚养权的几个大的原则:
(1)2岁以下的孩子优先归女方抚养;
(2)2岁到10岁的孩子以孩子和谁生活更为有利的原则;
(3)10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其意愿选择。
现在民事通则已经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10岁改为8岁了,按照道理对于孩子的选择抚养权这块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
其次,在弄清楚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夺问题后,就得有的放矢的去做准备了,如拉拢孩子的感情,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多花点时间和孩子在一起,提升自己的经济来源等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可以更为有效的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实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处于下风,也可以试试去谈一下轮流抚养孩子的方案,这个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其他
有很多人重心放在外遇和出轨方面,甚至还聘请私家侦探去抓奸。陈律师不认为花这些精力和金钱在这方面有多大的意义,法院在判决上确定有过错方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规定是很清楚的,外遇和出轨并不属于严重的过错,只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才是重大过错:(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注意,外遇、出轨、嫖娼都不属于同居,同居必须是两个人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只要符合这个情形的,去多拍一些对方日常生活,出门,回家的照片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