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效」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显成效

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显成效
为全面推进旗局信用体系建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推进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作为工作的新抓手和新举措,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确保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信用信息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信用系统建设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规范有效,确保信用信息公示及时准确。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制度以来,在按时公示年报信息的同时,引导企业依法公示即时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应用,引导企业将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股权变更等信息在内蒙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
三是失信惩戒,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准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监管力度。做到应列尽列,发现一起列入一起;做到移出必查,从严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信用约束,发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作用。
四是部门协同,加强联合惩戒。为构建“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涉企信息共享工作格局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旗局组织召开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务操作培训会,准格尔旗企业信用共享与公示领导小组46个成员单位90余人参加了会议。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旗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公示工作的牵头单位,还与各成员单位签定了《准格尔旗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公示内容、期限及公示方式,进一步推动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