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馨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信息》北京3月7日讯(记者 王雪铭) 针对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普遍遇到的困难,全国人大代表王馨建议充分调动协调多种资源,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非公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税收比重超过50%,新增就业比重超过90%。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民营企业更是分担了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吸纳了更多的社会新增劳动力,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蓄水池”。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经营环境,需要加快自身内涵式发展,加强技术、产品、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王馨介绍,作为附加值较低、缺乏自主品牌、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中小民营企业,破产倒闭的日渐增多,因而迫切需要进行转型升级。但因中小民营企业综合实力较弱、创新能力不强、融资难度较大,其转型升级非常困难。
王馨通过走访调研发现,目前中小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普遍遇到了很多困难。
首先是市场化改革不够深入,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国有大企业和社会财团都在进行跨界扩张,凭借资源优势,大举进入回报相对丰厚的市场领域,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挤压。政府掌握绝大部分资源,国企近水楼台是最大的受益者,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靠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力量相对薄弱,价值规律作用无法充分显现,彰显出市场化改革不够深入。当前,政府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管理民营企业过程中行政审批仍然偏多。2016年5月,人民日报在对中东部地区二省四市的53家企业进行调查,被调查企业普遍认为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企业的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其次,法制环境与经济发展不配位。比如,知识产权缺少尊重和有效保护,侵权成本低、反侵权成本高,有时赢了官司但执行困难。这些都助长了“山寨”行为,消减了企业的创新理想,导致中国制造的同质化,阻碍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如果法律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缺少有效保障,可能造成企业家们放弃长期的企业发展导向,放弃企业的创新和转型升级,转而投机追求短期效益,或者将资产转移国外。
金融市场的过度投机,也削弱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削弱了银行对企业的服务功能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造成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难以破解。名目繁多的各类基金和融资平台应运而生,民间资本市场存在投机与贪婪,动摇人们务实创业的信念。实体经济的困难和虚拟经济的泛滥,导致企业家们感到做投机比做实业更容易,因而做金融寻求效益而非专注于企业升级换代。
此外,当前中小民营企业的负担也很重,税收过重、劳动保险缴费比例偏高、人员工资上涨、缺乏高端创新人才等因素叠加,增加了中小企业的压力,减弱了创新能力,许多企业仅能勉强维持生存状态,缺少转型升级的现实条件。
王馨认为,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此,她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更有效地推动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进程。
加快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涉,让企业靠自身的内在动力实现转型升级。
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制定公平的竞争政策,对所有类型的企业一视同仁,不管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待遇保持一致性,给予所有企业同样的补贴、同样的政策,非歧视化地处理各种困难和纠纷。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改变条块分割的行政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责任明确、快速机动的执法队伍,促进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失信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
稳定投资预期,建设自由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的法制环境,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平和,保证公民个人的财产不会无故丢失,人身安全不受威胁。
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建立转型升级的专家库,建立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合作机制,加大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融资力度,对于有资格、够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应予以重点指导和辅导,使其尽可能从场外市场、债券市场、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渠道获得直接融资。通过完善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评级机制,加强中小民营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完善中小民营企业应急转贷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等,以消除银行的后顾之忧,切实为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