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彩礼返还新规定
《民法典》彩礼返还的新规定:如果双方没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女二人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已经给付的彩礼;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给付人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退还自己给付的彩礼。民法典彩礼返还新规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