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1月16日,从有关会议了解到,内蒙古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为国有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内蒙古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审时度势,决定设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
设立内蒙古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是深化内蒙古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促进国有经济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自治区国有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化解财务风险,增强自治区国有经济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内蒙古政府审议通过的这个基金设立方案决定,国企转型升级基金由自治区政府和4家单位共同出资构成基金引导资金,经协商确定引导资金共计50亿元,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配资,形成300亿元基金规模。基金采用有限合伙方式设立,按照“股权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专业化”原则运作。基金主要投资于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自治区本级将重点支持实体国有企业转型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升级,广泛参与重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基金以股权资本投资、债权资本投资为主,根据需要,下一步可以分别设立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子基金。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国有企业转型子基金致力于满足市属企业在两市经济发展中发挥国有企业保障性功能和国企改革发展需要。
内蒙古将按要求选择专业化管理机构负责基金日常管理运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在发挥基金促进国企转型升级作用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通过专业化管理、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基金的改革保障、增信托底、资本积聚、增值服务等功能,为国有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