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支持范围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下一代信息网络领域、移动互联网领域、物联网领域、卫星应用领域、平板显示领域、集成电路领域、新型元器件领域、人工智能领域
(二)高端装备制造
工业母机、机器人、精密制造、智能装备、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先进检测设备、轨道交通装备及系统
(三)绿色低碳
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先进核电、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智慧能源
(四)生物医药
精准医疗领域、医学工程领域、医药领域、生物农业领域、生物制造领域、照护康复领域
(五)数字经济
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金融科技、共享经济
(六)新材料
电子信息材料、绿色低碳材料、生物材料、新型结构和功能材料、前沿新材料
(七)海洋经济
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邮轮游艇
二、资助金额
(一)产业化信用贷款扶持
单笔贷款金额为300万元-15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贷款期限为1-3年。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补助。
(二)产业化担保贷款扶持
单笔贷款金额为300万元—15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2%,贷款期限为1-3年。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按照实际支付的融资担保费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为企业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有银行贷款需求,不得同时享受市其他各类贷款风险补偿和利息补贴资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重点支持领域。
(二)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具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条件。
(三)项目的财务核算、研发、总装与检测,以及生产和服务的关键环节须在深圳市实施。
(四)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
(五)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合作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企业成立2年(含)以上或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新引进重点企业范围。
(二)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上一年主营收入在2000万元-3亿元之间。
(四)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五)信用记录良好。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在线申报,项目类别方式选择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扶持方式,上传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过去三年财务审计报表、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完成在线申报后,无需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项目涉及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的,申报单位应准确、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投资数据。
(三)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四)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五、申报时间
2018年6月6日9:00至2018年6月2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