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能代替房产证吗

产权证不能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最直接有效的证件;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的手续,则包括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提出申请,然后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一、产权证能代替房产证吗
产权证不能代替房产证。
产权证局限于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三、房产证有什么作用
房产证的作用有:
1.房产证是房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时出具的重要法律文件。
2.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还是那句话,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购房者还不能算是该房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拥有者。
3.置换与出租等形式的房产交易行为同样无法进行,即使签定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4.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无法通过房产的质押、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