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的法律后果
未经追认无权处分的合同后果是:如果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如果不符合的,合同无效;但由于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如果受让人不是善意取得的,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的法律后果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