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代持三种模式。其中持股平台持股可以分为两种,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gp)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lp)所组成的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获得合伙企业的控制权。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通常由拟上市公司高管或控股股东担任普通合伙人,被激励对象担任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运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持股,相比公司制企业,在税收方面有优势,可避免转让或减持时双重税负;而且合伙企业法较灵活,可以通过合伙协议进行约定,便于员工股份的动态管理;另外公司需要股东做决策时操作更简便,大多数决议只需要普通合伙人做出即可。
然而目前国内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未来面临政策规范的风险;而且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运用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平台持股,相对于合伙企业,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更有利于公司大股东对实体公司的控制,决策机制灵活。但是税收较高, 双重征税问题;分红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或减持时需先收取企业所得税,同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论通过有限合伙还是有限公司持股,都可实现股权激励的效果,实践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并做到言出必行。若您有股权相关的法律问题,笔者建议咨询专业股权律师进行解答,专业科学的股权方案是激励员工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