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社会养老保险好,一般是企业给我们交20%,个人8%。并且要连续交至少15年才行。笔者认为社会养老保险不要只交15年,尽量长时间的交,比方说交15年和25年的一起退休,最后得到的钱25年要比15年多67%,而钱只比15年的多几万。具体的不说了,大家可以百度一下。今天主要说的是商业养老保险。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
《意见》还指出,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健全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服务保障体系。
笔者认为国家之所以大力推崇商业养老保险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2015年中国0-14岁人口为22681万人,2015年中国15-64岁人口为100347万人,2005-2010年中国0-14岁人口逐年下降,2010年0-14岁人口达到近十年最低值,为22259万人。2015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434万人,近十年65岁及以上人口逐年增加,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口红利的消失,意味着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即将到来和创造价值的劳动力减少,因此,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浮出水面。
据统计,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5%。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考虑到70年代末,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的加大,预计到2040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达到顶峰,之后,老龄化进程进入减速期。
保险新国十条指出要把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笔者想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会不会变,以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不会提高等等一些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已经成为每个公民的必备。而且商业养老保险比较灵活公民可以自由选择,10年、15年、20年等等都可以。而且交费固定不会像社会养老保险一样每年都涨。笔者建议要是购买的话还是越早越好,因为现在的保险公司的养老产品都是有红利,而且是复利计息的。爱因斯坦说过复利的威力比原子弹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