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员工违纪(失职)并合法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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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2017员工违纪(失职)行为处理与不胜任的合理合法调查取证
内容一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背景下的证据实务
(一)证据类型
(二)证据属性
(三)举证责任
(四)证明标准
内容二
案例解析十类典型违纪(失职)行为的调查取证
01.职业操守(盗窃/商业贿赂/性骚扰等)
02.出勤违纪(旷工/旷职/代打卡/泡病假等)
03.渎职越权(违反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未能正确)
04.违反诚信(伪造学历/虚假报销/提供虚假信息等)
05.对抗指示(消极怠工/拒绝合理指令/拒绝调岗调动等)
06.泄露秘密(复制/转发/删除/披露/讨论等)
07.利益冲突(冲突申报/竞业禁止/自我交易等)
08.危险行为(威胁/辱骂/打架斗殴/毁坏财物等)
09.过激维权(群发邮件/罢工停工/威胁自杀/强制滞留办公场所等)
10.违法行为(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被追刑责等)
内容三
案例解析“违纪案件”处理四要件
(一)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明确的处理依据
(三)充分的事实依据
(四)完整的程序依据
内容四
违纪案件争议处理与预防
(一)违纪解雇类争议的裁审应对
(二)特殊群体的违纪处理注意事项
(三)违纪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注意事项
课程背景
随着员工忠诚度普遍下降,2016-2017年员工的“对抗性”违纪持续增多,违纪行为本身也出现“多元化、复杂化、极端化”的新特征。诸如利益冲突、虚假报销、商业贿赂、过激维权、“泡病假”等新型违纪行为给公司的人员管理带来新挑战。旷工、消极怠工、拒绝岗位调整等传统违纪行为处理也愈加复杂,企业应如何进行调查取证?“违纪案件”的处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于违纪解雇类争议的裁审,有哪些应对策略?三期员工、高管、外籍员工等特殊员工的违纪行为,又该如何处理?解除员工依据的规章制度如何履行民主程序?
根据最高院《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该司法解释对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有效固定电子证据?如何避免证据风险?
我们邀请对劳动争议处理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赵老师,从上千例违纪解雇争议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分析新司法解释背景下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理重点、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为企业有效推进违纪员工管理提供针对性的策略和技巧。
讲师介绍
赵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学院资深讲师,培训各地税务局长、税务稽查科员。拥有近20年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税政、稽查、涉外税收工作经验。国际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中国注册税务师(cta),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后续教育师资,《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特约撰稿人。
推荐参加
人力资源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员工关系经理等人力资源专业人士;企业法务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2017年5月18日@北京
【费用】
3500元/人
discount优惠价:3150元(同一公司2人以上报名)
以上费用包括会议资料/茶歇/午餐
【课程咨询】
s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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