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网站贩卖公民信息 买卖双方均获罪被判刑

晚报讯 开房记录、网络虚拟账号及密码等等这些公民个人隐私,竟成了一些不法之徒牟利的工具。7日,涟水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经法院调查,2014年以来,邢某通过互联网分享和搜集的方式,获取包括开房记录、网络虚拟账号及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数亿条,其中公民开房记录等信息近两千万条。邢某还在互联网架设网站,划分为6个查询功能区,并将其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分类上传至该网站。邢某又通过网络平台出售网站会员账号,用户经注册成为会员后,可以登录该网站查询到居民身份证号码、邮箱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同时,还将其架设的网站内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打包,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向许某等人出售。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邢某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许某明知邢某打包出售的信息系公民个人信息,仍然购买并用于查询他人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邢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许某通过购买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邢某、许某归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目前邢某已退清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邢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5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淮海晚报记者 陈帅
通讯员 左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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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