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公司的毛利率和增值税负担率

案例:
a商贸公司主要经营煤炭,2003年开业,注册资金500万元。评估系统预警a商贸公司“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异常” “销售收入成本率异常”。
案头分析:
评估人员将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企业的【利润表】进行比对,2014年毛利率是1.75%,2015年毛利率是2%,2016年毛利率是1.8%。根据【增值税报表】核算企业的增值税负:2014年为0.2975%,2015年为0.34%,2016年为0.306%。煤炭行业近几年价格变动比较大,该企业的经营却非常平稳。
约谈举证环节:
评估人员:“企业经营14年,累计未分配利润13万元。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如果把500万定期存在银行,按3%的年利率计算,老板什么也不干,每年利息收入15万。现在企业经营了十几年,才赚了13万,还这么辛苦。对于这么低的利润请给予解释。”
财务人员:“现在生意太难做了,刚开始老板看煤炭生意好,就凑钱投资了这个公司,前几年赚的钱都给人还利息了。后面是赚了一些,可是前年有个贵州的老板买我们的煤,每次都是合同一签订就预付款,做生意很痛快。半年后,有一次签了合同,说钱紧张要先把煤用车皮拉走,月底付钱。刚好那阵子煤难卖,老板觉得这人也不错,就答应了。结果到月底拉走了2000吨煤,打电话就不接了。老板连夜开车去找,哪里还找的到,七八十万的煤款就不见了!老板又找收账公司的人去要钱,那个贵州公司办公室是租的,早就人去楼空了,法人是个60多岁的农村老头,一问三不知,只说有人给了500元钱把身份证借去用了用,他什么都不知道。现在还在法院打官司呢,收不回来啊!你看看这生意能赚钱吗?老板注册公司的时候要知道是这样,就把钱存银行挣利息了。”。财务人员越说越生气 ,“我们的坏账税务局怎么不管?只知道收税!”
评估人员:“企业坏账报送税务机关审批以后可以税前扣除,这些都是有规定的。我们把企业连续三年的报表进行了分析,三年的毛利率和增值税负担率都非常均衡,请问企业存货是怎么结转的?”
财务人员:“存货结转使用的是先进先出法,我们主要是批发,每次从矿上买煤以后直接就出库,基本没有库存。一个月只有几笔业务,单价很单一,品种也单一。单价都在提煤单上,每一车煤都有提煤单,非常清晰,月末的结余都是当月购买的。”
评估人员:“存货的期末余额的单价应当和当期采购价格一致,和当期提煤单的价格一致。随便抽一个月比较一下。2016年8月末存货明细账的单价与当期进项票的单价相差100多元,怎么解释呢?”
财务人员:“这个……这个是有些特殊情况,因为国税对煤炭行业的增值税负担率的预警值是千分之三,每个月要控制好这个负担率就只能调整存货成本。我们一直是抵扣多少在成本中列支多少。”
评估人员:“进项税的抵扣时间并不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成本应该按照真实的业务来结转。企业存在人为调整成本的情况,导致企业利润不真实。我们要根据行业毛利率进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