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缴税,万企纳税的今天,国家税务总局的每一项举措都影响巨大。
正月初八,2月23日春节放假上班第二天,国家税务总局便行文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12号文),共列出5大类105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公告链接:http://ahhb-l-tax.gov/huaibei/nsfw/ssg)
什么叫最多跑一次?
公告里明确说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也就是说,在你资料完整且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公告所附清单里需要去税务机关处理的事务可以一次性解决到位,而不用多次往返,大大减轻财税人员的负担。
同时公告也指出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分别形成本地国税局、地税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
以后网上办税将节约经办人员更多的时间,使之能够将精力更多的花费在管理之上,提升效率,创造价值。
公告所列内容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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