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被退回?谁说不能用!

开票系统升级后,很多人在取得发票时都严格遵循法规,
法规上写有什么,发票上就必须有什么,
新系统更新以后把众财务折腾的真够呛,
毕竟当前税务管控严格,动不动就说要上征信,
会计做不好上了黑名单,以后出门买票都要受限制。
所以现在财务界有点风吹草动,就弄得人心惶惶。
这次,201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这份文件一出,大家纷纷表示国家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编码简称了,
要是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肯定不能用。
于是就有了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这种说法。
那么,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是不是真的不能正常使用呢?
答案是,可以正常使用。
以下是国税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有关问题的答
问。
对于发票编码简称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票面显示编码简称只是为了方便受票方判断开票方开票是否正确选择了编码。
▲如果开票方所在地区的发票系统还未升级到位,目前无法自动显示,受票方不宜否定发票合规性。
▲购买方如果遇到此类发票,应及时提醒对方升级开票系统。
▲新系统推行使用总需要时间过渡,这些问题会逐步解决,稳住,别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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