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被冻结可以公司分立吗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可以公司分立吗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司作出分立决定后,不影响公司分立,公司分立要分割公司财产,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股东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冻结股东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是不会造成本质的影响的。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进行取出或转移自己股权。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使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否定。股票的持有者一样能够享受股票的收益权,还有其他的各项权益。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者是红利,还有处分股权,比如把股权进行转让或把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从而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所以,股东股权冻结不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三、股东股权被冻结公司怎么注销
股东股权被冻结,一般是不办理注销的,股权冻结无法清算债权债务。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别的财产权。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