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协议是公司成立必备的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出资协议并不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但股东履行出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必备要件,出资的问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出资协议书怎么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立的公司名称;
2.主要经营范围、住所;
3.公司股东人数;
4.公司注册资本,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5.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