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都跑路两年了,为何还有人敢投钱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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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都跑路两年了,为何还有人敢投钱宝网
薛洪言·零壹财经专栏
圣诞节刚过,集资圈又出大消息,据平安南京微博消息,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投案自首,这家曾被媒体广泛质疑的“靠做任务赚钱”的网站,雷了。
当前,事件尚未有官方定性,但在钱宝网通过签到、做任务等方式参与者交纳的押金年化收益率高达70%左右,高得离谱。前有e租宝和一众p2p平台跑路在前,媒体已经进行了不计其数地轰炸式宣传,“超高收益很危险”,为何还会有人投钱宝网呢?钱宝网自我定位为微商平台,暴雷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是否会带来新的影响呢?
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钱宝网并非p2p,那是什么?
鉴于很多聚焦p2p的大号第一时间密集曝光钱宝网事件,难免给人一种错觉,又一家p2p平台暴雷了,事实上,钱宝网并非p2p。
据公开信息,钱宝网成立于2012年,初时以签到收益和押金做任务赚收益的模式为主,后衍生出了很多项目,包括分销、微商、红酒、游戏及各种线下实体企业,据悉,钱宝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在70多家企业担任法人、近60家企业担任股东。
机构繁多,但对参与者而言,主要还是通过签到和做任务赚钱。以看广告赚佣金模式为例,官方的宣传为:
钱宝网以收取商家广告佣金“看广告、赚外快”的形式,吸引用户注册,点击广告,从而起到宣传商家及其推广产品的效果。最终实现广告商家、钱宝网、注册会员的“三赢”局面”。
付押金、做任务、赚收益,单从模式上看并无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赚钱多少并非多劳多得,而是与投入的总资产成正比,总资产越高,做同样的任务,赚的钱也就越高。这就很扯了,你接一个看广告的任务,广告主看的是点击量,投入总资产100万的人给广告主赚取的收益是总资产1万的人的100倍么,没有这个道理。
所以,一旦佣金收入与总资产成正比,就带有“赚取资本收益”的意味了,所谓的“做任务、赚佣金”更像个幌子。
问题是,资本是怎么实现自我升值的呢?资金最终流向了哪里,与钱宝网庞杂的关联企业链条与生态体系是否有关系?不得而知。
从钱宝网某位参与用户晒出的收益单看,投入100万“押金”,每月签到和做任务能赚取5.7万元,年收益率约为70%。单看这个收益率,甚至不必再讨论资本的自我升值路径问题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合法的模式可以长时间、大规模地赚取这么高的收益率。若没有合理的模式支撑,便是庞氏骗局了。
至于钱宝网打着微商甚至实业的幌子,只不过是个套路罢了,就和当年e租宝打着“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的幌子集资一样,总要先告诉用户自己是什么,才能说服用户参与进来。至于是不是,不重要。
明知是坑,也不舍得出来
e租宝出事后,大家的防骗意识有了质的提升。对很多人而言,钱袋网的问题,不是识不破、看不透,而是不舍得高收益,赌后面还有接盘侠。
还有一些人,明明已经跳了出去,还是忍不住再次跳进来,想再赚一波钱。
当然,也有一些人在自我催眠,比如有一种说法是:“钱宝网相当于一个融资平台,在向用户以保证金形式融资后,将手头资金抛向了利润超乎正常投资领域的行业内,并从中获得了高于其财务成本数倍的利息,借此返利于客户。”
这种说法已经变相承认钱宝网做的不是微商的生意,而是钱生钱的生意。至于超高的收益率是否合乎逻辑,已经没有参与者愿意深究了。估计也是怕深究下去,发现不能再自我麻痹吧。
转来转去,还是人性问题。既然有人为了钱可以铤而走险,也就有人为了钱而忽视风险。当一个人装睡时,没有人可以叫得醒。
该如何收场,后续有何影响?
暴雷之后,很多人开始讨论收场问题,以及后续的影响。
其实,还能怎么收场,应该和e租宝事件一样,由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追缴到案的资产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至于最后能收到多少钱,要看追回多少资产了。就e租宝案例而言,判决书显示:
经审理查明:被告的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
而至于行业影响,有人将至比喻为第二个e租宝事件,其实完全不可比。
先不说涉案金额的大小问题,这个需要执法机构公布准确数字。单从行业影响看,e租宝事件是整个互金行业强监管的重要导火索,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拐点。而钱宝网,如前所述,它并非p2p,更非互联网金融平台,只是打着微商的幌子做着集资的事情。这样的集资事件,每年都可以查处很多起,只要贪图高收益的人性不变,这类事情就不会禁绝。
所以,在笔者看来,钱宝注定只会成为一个简单的网络热点事件,几天之后,网友们会被新的网络热点吸引,真正关心结果的,只有参与者本人罢了。
至于因此事丢掉工作的钱宝网员工,有人替他们惋惜,也有人认为他们并不值得同情。孰真孰假,没人知道。只是,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e租宝真相:95%以上项目是假的!
作者:白阳陈寂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钰诚集团一众高管头顶种种“光环”之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新华视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还原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e租宝管理层的捞钱大网(来源:天眼查)
钰诚股东们的控制网络(来源:天眼查)
“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人张先生表示,“e租宝”的推销人员鼓动他说,“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投资人徐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0万块钱比较的话,在银行放一年才赚2000多块钱;放在‘e租宝’那边的话,它承诺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赚14000多块钱。”
投资人席女士则称,自己是被“e租宝”可以灵活支取的特点吸引了:“一般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宝’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来。”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被钰诚集团自用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