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办理取消社保登记的手续和流程

【申请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
【办理材料】
1.工商局等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注销批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若注销单位公章已经被收回,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收缴公章证明。
【申办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每月21日至月末,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