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工作制,即双休制,但公司安排单休,并未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只是第六天上班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网友咨询:
公司要求单休,符合法律规定吗?
吉林乾华律师事务所张镭律师解答:
单休不违法,只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公司只要能够保证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是可以将单位今后,双休制度变更为单休制度的。
张镭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单位便可以根据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时的申报文件中载明的员工休息制度来安排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岗位上的员工的休息。弄清楚自己的工作岗位是否是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你所在单位是否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张镭律师总结:
用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无周休或周休一天的情况属于违法情况。如用工单位违法劳动者可在一年内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用工单位拒不执行仲裁结果或者劳动者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到当地法院起诉。同时提醒劳动者,这样做的结果也可能会导致失去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