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此外,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此次个税法迎来第七次修改,也被称为“一次根本性变革”、“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与以往相比,本次改革亮点有哪些?公民纳税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改革,让个税更公平、更人性
个税法的修改,关注度一直很高。此次之所以会被成为“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不仅是因为个人起征点的提高,更是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转变。在将近40年的时间里,我国个人所得税一直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而这次把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征税,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体现了对公平的重视
在税收制度改革里,个税起征点的修订一直是热点,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
个税是涉及面最广的税种之一,老百姓对这方面改革动向极其关心。之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从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7年。在这期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居民收入普遍大幅提高,旧有的个税起征标准已经逐渐脱离实际需求,难以发挥调节收入差距、建立社会公平的功效。
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起征点能让广大工薪阶层从中受益。对大多数人来说,起征点的上调意味着降低税务负担,真正得到实惠。在提高起征点后少交的个税还有助于提升家庭和个人购买力,激发市场活力,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愿景为出发点的双赢举措。
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选择。虽然对于某些大城市以及一些行业来说起征点的涨幅并不大,但在全国范围看,考虑到去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4元,这样的提高幅度是符合切实情况的。而且比确定这一“个税门槛”更重要的是,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释放出一个信号,即个税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总体方向是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改革让个税更加人性化
当然,虽然在税务改革中个税起征点是热点,其它改革措施也同样以民生为重心。
教育、医疗支出以及住房贷款利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都直接关系到给民众合理减负。这类抵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个税“一刀切”的情况,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让个税更加个性化和人性化。尤其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支出往往占据了普通中国人收入中的“大头”,允许这些相关支出从个税中扣除,有利于展现税制改革的公平与普惠。
此外,对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措施,都意在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让大家共同迈向富裕。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个税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调整起征点是热点也是起点,在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公平”与“人性化”将成为改革进程中更为重要的考量。
自从2018年政府工作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就一直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相信大家最关心的点
在于个税起征点会提高至多少,
工薪阶层的我们到底能省多少钱,
自身是不是最受益的那一方
……
网上有一些说法是,“就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到了5000,每个月也就省个20来块钱,起不来多大作用”。
真是如此吗?我们来算算就知道了。
举个范围最广的例子: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呢?这里有个计算公式:
小编给你用文字翻译一下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后收入-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工资薪资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这是现行个税起征点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按现有级距计算,月收入扣除了三险一金后:
从上表可以看出,低收入人群的减税效应比较明显,起征点提高后,对我们广大的工薪族是有明显的增加可支配收入效应的,真的不止省20块钱!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你在2018年6月份税前工资为8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额为1000元,那么你应该缴纳多少的个税呢?1)按原有的3500起征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500 =8000 - 1000 - 3500 =35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500×10% -105= 245元。2)按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计算,那么假设税率、工资不变的话,那么应纳税所得额=(8000-1000-5000)=200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税额=2000×10%-105=95元也就是说如果免征额提高到了5000元,就会少缴纳150元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