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要开始执行了,河南绿色税怎么收?请看

《环境保护税法》要开始执行了,这个是国家治理环境的重磅出击。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樊霞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将同时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这是立法法实施以来,首次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税种的具体适用税额。那么我省是如何确定征税标准的?纳税人、征收对象是哪些?又有哪些税收优惠?12月3日,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给予了解答。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安排的污染防治支出由2012年的30.7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70.5亿元,年均增长23.1%,环境治理攻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我省面临的环境治理形势仍十分严峻,亟待建立引导企业主动减排的长效机制。
“基于上述情况,环境保护费改税势在必行。我省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授权事项确定我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标准,引导我省企业进一步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支持我省环境治理攻坚取得更大成效。”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向谁征税?居民需要缴税吗?
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纳税人是谁?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但有两类情况除外: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据了解,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噪声为工业噪声。
税额多少?与周边省市相比处于什么水准?
依据税法,目前我省确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率高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我省确定税额为每污染当量4.8元,在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中低于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的税额标准,与河北省分区域实施高、中、低三档税额标准中的最低档持平。《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我省确定税额为每污染当量5.6元,在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中低于北京市和天津市的税额标准,与河北省分区域实施高、中、低三档税额标准中的最低档持平。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减税?
环境保护税中规定有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但鉴于规模化养殖对农村环境影响较大,需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征免税,所以未将其列入免税范围。二是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税种,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三是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四是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此外,还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进一步鼓励企业改进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