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如何执行

一、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如何执行
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的执行方式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附带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赔偿应该由案件的被告承担;被告即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等方式对刑事责任的民事赔偿予以执行。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5.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不给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不给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人民法院一般会采取扣押、冻结、查封当事人财产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抵扣赔偿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