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案多久判决
适用普通一审程序审理的合同纠纷,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处理如下:
1.两份合同出现内容不一致的,则需要对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或内容进行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从而判定哪份合同条款或内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当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时,起诉至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判定包括如果两份合同约定的内容没有冲突,只是对合同内容有不同的约定,不能简单地认定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变更,或者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补充和完善;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以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为依据。能够确认合同实际履行的,以实际履行合同为准。
三、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合同解除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进行损失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