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以下法定财产不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其他应当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