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中止

一、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中止
1.劳动者应征人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二、在我国劳动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1.终止一般是指合同到期后自然结束,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提前通知对方的,也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除非合同有特别的约定。
2.中止一般是由于特殊的情况,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无法履行,暂时停止履行。中止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特殊情况消失,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特殊情况没有消失,那么就可能从中止变成终止。
3.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4.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停履行(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待到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消除后,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一般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中止期间如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5.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三、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