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出小区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小区物业和业主是存在着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在合同到期的时候物业就会自动搬离,同时也可以继续和业主签署合同,这些还是看小区人员是否认可物业的服务质量。如果物业不愿意为业主服务而选择离开怎么办?下面请小编介绍下物业撤出小区怎么办。
一、物业撤出小区怎么办
已经成立业委会的,由业委会执行下面的工作:
(一)向房管部门汇报。
(二)联系街道办事处或县镇政府,寻求帮助,临时解决垃圾清运、水电供应等民生问题。
(三)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小区物业管理招标等事宜,招聘物业公司前来管理。
二、合同到期物业拒不撤出怎么办
如果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拒不搬出小区,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媒体的方式进行驱逐。
三、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二)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物业撤出小区怎么办的介绍。在物业的合同到期之后,如果物业公司不搬走,那么广大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体的方式来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