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为多久

当法院开庭的时候,总会有不服法院判决的结果,因此很多当事人会申请再审什么的。那么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为多久?民事诉讼解决办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为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二、民事诉讼解决办法
(一)因为当事人的联系地址与法院送达具有紧密联系,故建议法院在立案阶段即应要求当事人以书面方式确认详细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填写、填写错误或事后变更而不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对自然人采用直接方式而将文书交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的情况下,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该签收家属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以及交由其签收的原因。
(三)在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直接送达时,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该签收人的身份证号、工作部门、联系方式,最好加盖该法人、组织的公章或收发专用章。
(四)在向受送达人的委托代理人送达时,必须严格查明该委托代人是否有签收该送达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权限,避免向无代收授权或代收授权不明的委托代理人送达文书。
(五)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明确受送达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的确切联系地址。在寄送之后,还应注意查收送达回证或邮件回执,不能寄出了事,视寄出为送达。
(六)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应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能出现只要送达不能即直接公告的情况,必须是当事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情况。并且,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报领导审批,从严把握。
(七)法院应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指派专人予以协调,着力构建系统、畅通的送达渠道。其中,法院应特别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将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文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邮政部门反馈,促使邮政部门加强对该方面业务的管理,包括专人专管、尽快送交回执、在回执上注明实际签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加强业务培训等,必要时法院可参与指导。
三、民事诉讼其他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一)起诉和受理文书
1、公民起诉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
3、立案审批表
4、不予受理裁定书
5、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
6、驳回起诉裁定书
(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
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
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
5、法人、其他组织应诉通知书
(三)管辖文书
1、诉讼管辖协议书
2、管辖权异议书
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
4、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
5、案件移送函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
1、公民财产保全申请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
3、提供担保通知书
4、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
5、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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