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胜诉可以要求原告赔偿吗

一、被告胜诉可以要求原告赔偿吗
被告胜诉后一般不能得到赔偿,但如果原告存在恶意诉讼行为,造成被告的损失,如因出庭参加诉讼而引起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被告可在审理时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
二、民事纠纷被告应该如何应诉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被告应诉的前提必须是案件确属受诉法院管辖,否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当这种管辖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后,被告还有权提出上诉。提出管辖异议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即答辩期内提出,逾期提出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被告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被告不出庭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被告不出庭的具体原因来分析:
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
2.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之后再按开庭时间重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