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程序包括哪些

一、经济仲裁程序包括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经济案件仲裁的收费方式是如何的?
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此两种经济案件仲裁的收费方式具体如下:
1.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二十元;
(2)争议金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过十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收取二千一百元加收超过五十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
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2.鉴证费按下列标准收取,由当事人双方各负担一半。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
三、经济仲裁期限多长时间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对于仲裁期限的规定为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相应地延长期限。经济仲裁期限的时长由使用的仲裁规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