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戒所探视条件

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或者是寻找刺激,不小心就走向了吸毒的道路,但是想要解毒并不是简单的事情,很多人自己是戒不了赌的,都需要戒毒所帮助完成。在去了戒毒所之后如果家人想要探视,那么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否则不允许探视。下面请小编介绍下强戒所探视条件。
一、强戒所探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司法部戒毒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和的规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探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戒毒人员配偶、直系亲属患重病、遇到重大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处理,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外出探视。
第二条 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请求探视的报告(申请)及配偶、直系亲属的担保书;
(二)配偶、直系亲属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戒毒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说明探视者与被探视者的关系、探视事由;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配偶、直系亲属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大事故或重大变故证明。
第三条 戒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视:
(一)处于急性脱毒期的;
(二)正在接受保护性约束措施的;
(三)其他不宜外出探视的。
第四条 探视由大(中)队填写《戒毒人员探视审批表》,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部门审核,经强制隔离戒毒所审批,并及时报省戒毒管理局备案。一次探视时间不得超过5日(不含路途时间)。
第五条 探视的戒毒人员可以由配偶、直系亲属或原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接送。无故逾期不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及时告知原决定机关,令其回所。逾期不归的,按擅自离所处理。
第六条 戒毒人员探视费用自理,探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时间
国家并没有对戒毒所制定统一的探视时间,各个地区的戒毒所都有自己的探视时间。根据《禁毒法》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法律规定上强戒人员怎么探视
强制戒毒期间可以让探视。探视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强戒所探视条件的详细介绍。在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解毒人员如果想要谈事配偶,亲戚,必须要提交相应的资料。同时每个戒毒所的探视时间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咨询所在的戒毒所。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