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消火栓系统分区压力把握的问题?
于消火栓系统分区压力把握的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7.4.6.5条: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在实际中是否严格按照这一要求进行分区?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4.3.2消防给水系统分区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火栓栓口处的静压不应大于1.2mpa。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其他自动水灭火系统喷头处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3.消防给水系统任何时间和地点系统的余压力不应大于2.4mpa。及09技术措施第7.4.2.2中,‘经与当地消防局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消火栓栓口处的静压不应大于1.2mpa’从上分析,其给水分区可以1.2mpa为界。需要注意的是,其静水压力要包括稳压设施或高位水箱产生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