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收监程序

对于保外就医的进行就是有着相应的程序的,并且这个保外就医并不是永久的,如果相应的伤病恢复健康的就是需要对于相应的犯罪分子进行收监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保外就医收监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保外就医收监程序 病情已好转或者到达期限而未通过再次申请的会被收监。
二、保外就医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一,监狱医院提出罪犯保外就医医病残鉴定意见,经分监区——监区———狱政科———管教三科、医院、检察机关会审———监狱逐级集体研究,提出病残鉴定意见,并将其送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第二,监狱收到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罪犯病残鉴定书后,认定罪犯所患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疾病范围的,由监狱狱政科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亲属及当地公安机关的意见。
第三,根据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病残鉴定结论及罪犯亲属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意见(如都同意的情况下),再次经分监区———监区———狱政科———管教三科、医院、监察检察机关会审———监狱长办公会逐级集体研究,作出罪犯保外就医的建议后,才将相关材料报省监狱管理局批准。
第四,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监狱通知罪犯亲属前来办理取保手续。
保外就医的程序非常繁琐,从另一方面体现了保外就医的严密性,在这些环节上,只要层层把关,可有效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但是现实操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保外就医的应有价值。
三、保外就医执行标准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保外就医收监程序的全部内容。保外就医的进行就是要在相应的程序下进行的,如果不经过相应的程序就是违法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