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多久能执行财产

一审判决后过了15天的上诉期能执行财产。被执行人若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一审判决后多久能执行财产的相关内容!欢迎读者阅读!
一、一审判决后多久能执行财产
一审判决下来,会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你不上诉的话,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你就得执行,不执行的话将会导致法院的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上诉期的话,我们要想重新审判的话,只能具备再审的法定事由:那就是你能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足以影响先前的判决。如果没有心证据或是法院的程序不存在瑕疵的话,这个案子一般就算定下来了。上级法院不会再受理再审。法律之所以给你15天的上诉期,就是给你上诉的权利,在这期间内,你不行使的话,只能说是你自己放弃你的权利。法律给了你救济程序,但你没有珍惜。要想再审的话,1、找出新的证据。
2、找出法院程序存在瑕疵的地方。比如,该回避的没回避,合议庭有枉法裁判的嫌疑等等。
二、破产企业财产拍卖的注意事项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三、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被告败诉不执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确保自身利益。因为存在多个债权人,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分配就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冻结财产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一审判决后多久能执行财产,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