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土地国家征用怎么赔偿
个人的土地国家征用的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土地流转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流转和征用有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除了土地互换、土地转让之外,土地流转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承包权不变,也就是说土地还是承包者所有,只是将使用权流转出去,而土地互换、土地转让是在同一个村集体内对承包权的转让和互换。土地征收是指退出土地承包,失去承包权和使用权,也就是说这块地不是你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会给予农民补偿。
4.土地用途不同。
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三、征用补偿款协商不同意怎么办
征用补偿款协商不同意一般可以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以交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