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如何理解

我国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如何理解
我国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理解是婚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所以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典中婚姻无效如何理解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