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公证放弃继承权的程序是:一、公证申请,且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二、公证机关审查申请材料;三、审查通过的,公证机关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