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保留证据证明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保存的证据:
1.证人证言;
2.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报警,警方的报警记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证明;
4.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妇联同志曾处理过此事,并要求对方进行调解,那么妇联机构不仅有原始工作记录,还可以为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家庭暴力发生后,如果对方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件,这些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暴力的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6.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过相关照片或者有视频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二、遭遇家暴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施暴者对当事人使用家庭暴力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尽快逃离现场,然后请求当地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当地组织寻求帮助;
2.当事人被施暴者施以暴力而造成身体伤害时,可以选择报警;
3.当遭遇家暴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实施家暴行为,并作出相应补偿;
4.在诉讼期间,为了防止施暴者再次对当事人使用暴力行为造成伤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三、离婚后受害方能否主张家暴赔偿
因家庭暴力离婚受害方能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