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