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的销售合同是否无效

在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售卖商品是需要有生产许可证以及进行售卖是需要营业执照的,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件则属于非法售卖。那么三无产品的销售合同是否无效?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三无产品的销售合同是否无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三无产品的销售合同是否无效
无效。供方提供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无效情形。合同无效的追溯力自始无效。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售卖三无产品的法律后果
(一)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三)赔偿损失
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一)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四)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因为解除合同,所以双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的约束,但是因为合同规定的内容,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内容的一方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的,可以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厂家与品牌合作时一般会签署相关的合同,但是三无产品的所签署的销售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的。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三无产品的销售合同是否无效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