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四年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来怎么办

分居四年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不参加庭审,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一、分居四年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来怎么办
分居四年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来,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可以缺席判决。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男方应当按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男方无正当理由不去的,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可以对男方进行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认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可以准予离婚,向双方送达离婚判决书,感情未完全破裂的,应当不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民事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一般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一般只需要列清单,具体证据在审判阶段提出;孩子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在审判阶段,需要提交具体证据,包括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两年;家暴证据,如出警记录、医院诊断记录;出轨证据,如录音或录像;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婚后的车、房、投资、公司等。
三、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离婚
一般三至六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往往在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