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抢劫罪和抢夺罪

一、什么是抢劫罪和抢夺罪
抢劫罪和抢夺罪分别是: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怎么样才构成抢劫罪的标准
构成抢劫罪的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占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抢走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