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公司之间股份收购的程序
民营企业公司之间进行股份收购的程序包括有起草、制定股权收购合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等。我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营企业公司之间股份收购的程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